掘金“资源+内需”

今年3月份战胜A股市场股基,QDII分散风险的作用在国内震荡市下显露无遗。业内人士表示,投资海外市场能使投资者的资产充分实现分散配置,作为 全球投资的良好工具,投资者对QDII基金不妨长期持有。

本周四起,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基金开始发行,主要投资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香港和新加坡的该基金,在澳大利亚 的目标配置比例将超过40%,是国内首只重点投资澳大利亚的股票基金。澳洲资源丰富,为此业内人士也将汇添富亚澳优势精选基金视为国内投资澳洲资源的直通 车。同时,考虑国内扩大内需、消费升级的需求,该基金在香港市场的目标配置比例也将超过50%。左手资源右手内需,价值成长两不误,这样的投资主线使得汇 添富亚澳优势精选基金,为投资者扬帆海外提供更多选择。

汇添富亚澳优势精选基金拟任经理刘子龙表示,经过近日市场的大跌,目前海外股票估值较为合理,相较于欧美日市场,澳新作为资源丰富的市场,在资源紧 缺和通胀预期下更加凸显其投资价值,而香港和新加坡成长性十分突出,四大成熟市场关联度较低、优势互补,澳洲的资源优势与亚洲的成长优势相得益彰,能有效 分散单一市场投资风险,更利于优化投资组合。

澳洲邀中资商讨资源税

  澳洲政府本月初宣布拟对矿业公司征收40%的资源税,引起不少中国钢铁企业反弹,担忧将因此受到成本转嫁的影响。据外电报道,澳洲贸易部长Simon Crean昨日称,已经邀请部分中国企业就征税问题进行讨论,惟拒绝披露为哪些企业,又称北京当局虽已就此事表示关注,但个人已经“绝对清楚 (absolutely clear)”表明,40%的税率水平不会改变。

  Simon Crean同时强调,现时该国政府谘询的仅是在执行方面之问题,无意改变既定的税率。

基金发行与分红动态

内容摘要: 国内首只重点投资澳洲市场的股票基金――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基金于5月20日起开始发行。该基金投资于信用债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并适当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权益类金融工具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汇添富亚澳成熟市场优势精选发行

  国内首只重点投资澳洲市场的股票基金――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基金于5月20日起开始发行。该基金将重点配置较高比重的原材料证券产品,其中,澳大利亚的目标配置比例将超过40%,这是国内第一只对澳大利亚投资比例实行高配置的股票基金。据了解,汇添富亚澳成熟市场(除日本外)基金主打“资源+内需”,除了较高比例配置于澳大利亚之外,在中国香港市场的目标配置比例也将超过50%,主要投资受益中国内需市场的中国概念股。

  招商深证100指数基金正式发行

  国内首只由“银行系”基金公司管理的深证100指数基金――招商深证100指数基金于5月17日起通过招行、工行等渠道发行。在基金发行前夕,恰逢国家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由于深证100指数成分股中民营企业占比较高,深证100指数有望借势“新36条”政策红利。据悉,深证100指数中,房地产、金属冶炼、消费品和商业服务等行业占相对主导地位,截至4月底,最大的行业房地产所占权重为11.5%,金融占比为9.6%,行业分布更为均衡。

  诺德中小盘基金5月24日正式发行

  诺德基金公告称:其旗下首只以中小盘股为投资标的的股票型基金――诺德中小盘基金将于5月24日正式发行,普通百姓可通过中、建、交、招行各网点及全国各大券商认购该只基金。该基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中小盘股票,将采取三级筛选,发掘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高成长型中小市值上市公司,分享中国经济快速上涨所带来的投资收益。由于该基金重点投资股本较小的个股,为了保持灵活性,将控制发行规模。

  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24日正式发行

  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将于5月24日正式发行,作为灵活配置型基金,该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30%-80%;债券等其他证券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20%-70%。拟任基金经理史伟表示:2010年,国家将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信息网络和高端制造产业列为战略新兴产业。交银主题基金正是积极寻找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过程中的投资主题和优势行业,如消费升级、低碳环保、区域振兴、产业链整合、技术创新等。

  大摩卓越成长首募22.6亿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公告称,大摩卓越成长有效净认购金额为22.6亿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22.6亿份。自4月以来募集结束的股票型基金达 18只,受A股持续下跌影响,募集份额大都停留在几亿到十几亿不等,4月份以来成立的股票型基金平均发行规模为14.87亿。业内人士指出,大摩卓越成长能超越平均发行规模,与大摩华鑫基金今年以来的业绩分不开。根据银河基金数据,截至5月14日,今年以来大摩领先优势保持正收益,与大摩资源优选基金均居同类基金第2位。

  广发旗下首只QDII基金获批

  广发基金旗下首只QDII产品――广发亚太(除日本)精选股票型基金已获得证监会核准,拟于近期发行。该基金在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方面的投资比例为60%-95%,其中,将80%以上的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资产投资于亚太地区证券市场以及在其他证券市场交易的亚太企业,包括大量在A股市场买不到的优质中国企业。随着全球经济从危机走向复苏,未来几年亚太新兴市场因其人口红利、产业结构以及政府刺激政策,将是全球经济增长的“火车头”。

  银华信用债基24日起正式发行

  银华基金管理公司公告称,银华信用债券型基金将于5月24日起正式发行。投资者可通过建行、工行、招行及各大券商网点认购。近期,包括企业债在内的信用债表现火爆,使得新发行的债券型基金也纷纷将焦点对准信用债,而银华信用债券型基金将采取封闭期三年、封闭期结束后该基金将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特色明显。该基金投资于信用债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并适当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权益类金融工具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中澳城市可持续发展论坛举行

  本报北京5月21日电 (记者鄂平玲)中国澳大利亚城市可持续发展论坛今天在 此间开幕,中澳两国近百名相关代表与会。

  论坛为期两 天,由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会与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指导,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师分会、澳大利亚外交外贸部澳中理事会、澳大利亚驻华使 馆商务处主办,旨在以绿色建筑为媒,加强两国在低碳城市、气候变化、生态环境、清洁能源技术运用等方面的合作,分享理论思考的观点与实践经验的价值,寻求 可持续发展节能环保营造美好家园的各种途径。中澳与会者围绕区域性再开发与老城改造、绿色建筑定级标准与实践、绿色建筑的先锋等主题,进行互动交流。除在 京的主论坛外,河北唐山曹妃甸国际生态园设有分论坛。

   当晚,“澳大利亚建筑在中国”展览在北京三里屯1949画廊开幕。

澳贸易部长:超级利润税不会导致铁矿石价格大涨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1日讯(安乔生)澳大利亚贸易部长西蒙-克林(Simon Crean)星期四在上海出席世博活动期间接受法新社采访时说,即将推出的“超级利润税”不会导致澳大利亚对华铁矿石出口价格大幅上涨,他说,征收“超级 利润税”将为澳大利亚政府每年增加数十亿澳元的税收,这部分收入将被用于改善公共福利,低收入者、临退休人员和小企业将成为主要受益者。

澳 大利亚政府5月2日宣布拟对国内矿产资源公司征收40%的超级利润税。这引起必和必拓、力拓等矿产巨头的强烈反对,同时也引发了中国钢铁厂家对澳洲矿商转 嫁成本的忧虑。

许多分析人士认为,高达40%的“超级利润税”将导致澳大利亚铁矿石价格进一步上涨,会给铁矿石进口企业带来新的 压力。上个月淡水河谷与日本钢铁企业达成新的价格协议,铁矿石价格在去年基础上上涨90%。

据了解,澳大利亚政府这次推出的“超 级利润税”将从2012年7月1日起征收,所征税款将主要用于支付养老金、加大矿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扶持小企业发展等。通过这次改革,澳大利亚工薪阶层退休 后的生活将得到更好保障。

克林认为,这不仅不会提高矿产价格,反而可能有利于中国企业对澳大利亚矿产进行投资。他解释说,超级利 润税是以企业利润为基础的税种,相比澳大利亚各州政府原来征收的采矿特许权费“更公平”。他说,在新的征税体系下,矿产企业在计算税率时可以减去6%的利 润,同时公司所得税税率也从原有的30%下降到28%;而之前特许权费的征收依据只是储量或者产量,并不考虑企业的盈利情况。

克 林表示,对于利润较少的矿产企业来说,新税种更为有利。他说,由于新税制计划从2012年7月1日执行,为避开未来更高的税负,矿产企业预计会在这两年内 尽可能提高铁矿石供应,释放产能。这些都有利于降低矿产价格。

澳大利亚财政部预测,新税制将使澳洲矿产资源整体投资增加 4.5%,产出提高5.5%。

澳洲煤炭市场变化对中国影响有限

   5月2日,澳大利亚政府提出的一则资源税调整方案令大小矿业公司陷入了不安。当天,澳大利亚财政部突然公布了征收“资源超额利润税” (ResourceSuperProfitsTax,下称RSPT税)的方案。根据这一方案,自2012年7月1日起,澳大利亚政府将面向全部非可再生能 源领域征收高达40%的资源超额利润税。
   这是澳大利亚史上最大的一场税制改革。在本月上旬正式公布的《2010~2011年预算方案》的声明中,澳大利亚政府讨论了为何以及如何对矿业企业征收 40%的资源超额利润税,并已经做好设想如何使用此项额外税收。据当地媒体报道,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已经准备好应对实施资源超额利润税后可能引起的争议。
   
  堤内损失堤外补
  
   国际货币基金(IMF)日前发表了一份报告,称澳大利亚政府拟征收的资源超额利润税,将有利于类似澳大利亚等资源丰富的国家缓解并弥补国家经济因全球经济 危机而带来的预算恶化。
   近些年来,澳大利亚资源巨头取得了创纪录的盈利和利润率。与此同时,为应对全球经济危机,澳大利亚政府推出了大规模的经济刺激计划,国家财政负担很大,再 加上澳大利亚政府一直认为资源是国家的资源,不应由各州政府收税。另外,联邦政府还认为,这些矿业公司耗费了大量的水资源,同时还利用了大量的公共设施, 因此应向联邦政府缴税。
   澳大利亚国库部长韦恩?斯旺曾表示,澳大利亚上一财年的资金缺口高达数百亿澳元,而预计到2014年,澳大利亚净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将高达10%。 澳大利亚一位政府官员在澳大利亚矿业委员会上称:“社会希望,也应该希望,从其所有的自然资源中获得公平回报。”
  
   澳对资源开采增税无碍煤矿开采计划
  
   西澳大利亚州,作为澳大利亚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拥有澳大利亚大大小小多个矿业公司。在矿商们大多提出批评意见后,澳大利亚政府官员纷纷捍卫此项政策,并 表示矿商其实明明知道他们需要再多付出一些,澳 洲 工 会 (Australian WorkersUnion)也支持政府的政策。但澳大利亚自由党领袖艾博特(TonyAbbott)曾在5日表示,该国最大的反对党自由党-国家党联盟不 会支持政府对矿业企业征收所谓的“资源超额利润税”40%的计划。澳洲矿业委员会执行长胡克(MitchHooke)称,此项税收改革将会使澳大利亚成为 全世界征收矿业税最高的国家,这将不利于矿业的投资和发展。
   据悉,预估这项新改革将会使全球最大的矿商必和必拓(BHPBillitonLtd.)的获利减少19%,还有第三大矿商力拓(RioTintoPlc) 的获利则可能会损失30%。澳洲两大矿商必和必拓与力拓都表示对新的税制改革很失望,但仍会与政府协商,而且不会暂停任何投资计划。全球第五大矿商瑞士斯 特拉塔(XstrataPlc)认为,澳政府此项改革将令该国的矿业投资陷于危机,并且于本月10日,还表示公司将暂时中止澳大利亚昆士兰省北部一项 3000万美元的铜矿探勘计划。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煤炭出口国,过去3年来,资源产业的税收占到了澳大利亚国内生产总值的18%,对澳大利亚的出口贡献率也是最大的,澳大利亚42%的出口 都依赖煤炭等矿产。全球提供独立能源报价和分析的专业公司阿格斯公司表示,RSPT与澳大利亚早前推出的近海石油、天然气开采税制相似。后者也要求近海石 油、天然气生产商将利润的40%缴纳为税收,但是对澳大利亚的石油、天然气生产影响并不是很大,因此对煤炭产业的影响也可能有限。
   2009年中国从澳大利亚的煤炭进口量为4395万吨,占到了去年中国煤炭进口总量的1/3左右。专家认为,即使法案最终获得通过,但单一进口市场的变化 不会对中国产生很大影响。中国的进口市场多元化,有传统的越南、印尼市场,又有最新开拓的美国、哥伦比亚、南非等市场。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国内有充足的资 源保障。

澳大利亚短期国债周五微幅走高

澳大利亚短期国债周五微幅走高。3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涨4个基点,报95.20,10年期国债持平于94.595。

西太平洋银行(Westpac)债券策略师Damien McColough称,澳大利亚国债走势将继续受海外消息影响。

他还表示,目前市场排除了澳大利亚央行(Reserve bank of Australia)加息的可能性,这将进一步支撑澳大利亚国债。

以下是格林威治时间0545的报价:

票面利率 品种 收益率 涨跌
6.5% 2013年5月 4.7505% 跌0.05
4.5% 2020年4月 5.4202% 跌0.01
10 年期澳大利亚国债与同期限美国国债收益率之差为+216个基点,较前一交易日扩大10个基 点。 报价 涨跌
SFE 六月 3年期国债期货 95.20 涨0.04
SFE 六月 10年期国债期货 94.595 持平

三菱关闭澳大利亚汽车工厂

21世纪网讯 在生产完最后四辆用于慈善事业和永久展示的轿车后,三菱澳大利亚工厂28日宣布正式关闭。

1980年从克莱斯 勒手中购得该汽车工厂后,三菱已经在澳大利亚生产了110万辆轿车。然而,由于澳大利亚国内汽车需求不断下降以及负债增加,三菱还是决定关闭这家工厂。这 意味着500名工人将立即失业,另外450名工人则将继续工作一年,为汽车保修生产配件。

雷曼兄弟澳大利亚公司任命投资银行部门主管

[世华财讯]雷曼兄弟澳大利亚分公司任命Treacy为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专注于发展雷曼兄弟公司在澳大利亚的势力。

综合外电12月 12日报道,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澳大利亚分公司12日表示,它已任命Shaun Treacy为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它正 在加快进入澳大利亚市场。

在一份声明中,雷曼兄弟澳大利亚公司表示,Treacy拥有超过20年的公司金融和投资银行经验。他将专注于发 展雷曼兄弟公司在澳大利亚的势力,特别着重于自然资源领域。大多数其他主要的华尔街和国际投资银行已经在澳大利亚建立了稳固的地位。

Treacy 加入雷曼兄弟公司之前任职于摩根大通(JP Morgan),最近的职位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自然资源部门主管。

雷曼兄弟澳大利亚公司首 席执行官Jim Ballentine 表示,Shaun在国际和澳大利亚市场拥有广泛的经验,并曾经担任很多自然资源行业领先企业在并购,股票资本 市场和债务资本市场上的顾问。

澳大利亚资源领域在最近几个月进行了重大的并购活动,资金增加的公司寻求更大的规模和投资,中国的需求 上升促进了金属行业的繁荣。

Ballentine表示,澳大利亚市场对雷曼兄弟公司来说代表着重大的机会。在这个市场建立稳固的地位对整 个亚太地区投资银行业务战略都很重要。

Treacy将在墨尔本工作。

澳大利亚公司债券融资模式的启示

  将地方政府主要融资途径从商业银行贷款向债券融资转移,是减小地方政府财政风险的有效方式。借鉴澳大利亚成功经验,完善现有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券 融资模式不失为我国地方债券融资制度改革的现实有效选择

  文/宋宝云

  无论是从理论分析出发还是参考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债券融资都是地方政府各类融资途径中最为规范和有效的方式。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 市化快速发展的进程当中,地方政府承担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越来越重,融资压力将长期存在。在目前法律明确禁止地方政府负债的情况下,我国地方政府多通过设 立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建开发公司等投融资平台进行融资。在地方政府融资压力日益增大的现实下,多数学者建议我国参考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的做法,允许 地方政府直接发行市政债券或地方政府债券,并将其视作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的“正门”。

  实质上,地方政府直接发行债券和通过投融资平台融资,都是地方政府债券融资的不同形式,都不能从根本上决定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的效率。有效的地 方政府投融资制度的基础在于地方政府财务收支的规范化和透明化、严格完善的监督机制和独立客观的信用评级制度。在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各类融资途径中,通过投 融资平台发行债券是市场化程度最高、透明度最好、制度最为完善的方式。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地方政府违规担保和投融资平台向商业银行多 头贷款,并非是由于发行债券数额过大,相反,恰恰是地方政府债券融资发展不充分的结果。

  债券融资是我国地方政府融资的长期必然选择,在目前缺乏固定模式的情况下,借鉴澳大利亚的成功经验,完善现有的地方投融资平台企业债券融资模 式,使之成为我国地方债券融资模式的主体,在某种程度上是最为现实可行且有效的选择。

  地方政府债券融资模式

  通过发行债券融资是地方政府解决融资需求最为有效的方式。债券融资具有成本低、市场化程度高的优点,同时有利于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因 此,同商业银行贷款、信托融资、政策性银行贷款等途径相比,债券融资具有无可替代的优势。

  在世界范围内,美国和日本是成功的地方政府债券融资范例,分别代表了联邦分权制国家和中央集权制国家的地方债券制度。美国的地方政府及其代理机 构通过直接发行市政债券的方式融资,市政债券分为一般责任债券和收益债券两类。美国的市政债券市场具有市场化程度高、强制性信息披露、信用评级、免税等特 点。日本的地方债券分为地方政府直接发行的地方公债和地方公营企业发行、地方政府担保的地方公营企业债两类。由于主要由政府资金认购,日本的地方债券制度 具有财政分配性质。

  除美国、日本之外,澳大利亚探索出了国库公司“公司债券”模式,同样建立起有效的地方政府债券融资制度。这种模式与我国地方政府通过投融资平台 进行债券融资的方式十分相似,对我国地方债券融资制度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澳大利亚:州国库公司

  “公司债券”融资模式

  在澳大利亚,地方政府债券融资有两种渠道:州政府直接发行债券融资和国库公司“公司债券”融资。其中,国库公司“公司债券”方式占据主导地位。

  澳大利亚成立之初,州政府具有自主举债权;20世纪30年代起,澳大利亚开始实行中央政府代发债券模式,州政府发债权被收回。但由于道德风险和 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中央代发模式的弊端始终无法很好地解决;20世纪80年代,州国库公司作为适应融资需求的制度性产物,国库公司债券融资方式开始出 现;20世纪90年代初,州政府重新获得独立发债权,中央代发模式终止,州政府融资形成直接发债和通过国库公司发债两种方式,而在实践中,由于运作良好, 国库公司债券融资方式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

  澳大利亚共有7家州国库公司,除首都领地外,每州一家。国库公司由澳大利亚各州依据特定的《州国库公司法》设立,主要职能是作为州政府融资平 台,通过发行公司债券方式从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然后再通过贷款借给州政府机构(主要是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市政公司、州所属国有企业、地方政府机构 等,满足这些机构的资金需求。

  国库公司由各州国库厅控股,董事会成员须经国库厅厅长的批准方能任职。国库公司实行公司制方式运营,融资和贷款活动完全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国 库公司发行的所有公司债券均由州政府提供担保,且由专业的信用评级公司进行评级。

  澳大利亚地方政府国库公司“公司债券”融资模式的成功说明:1.直接发行债券融资并非是地方政府债券融资的唯一模式选择,通过完善现有制度下已 存在的融资模式,使其适应国内财政体制和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同样可以建立起有效的地方政府债券融资制度。2.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地方政府债券融资制度, 必须有完善的配套制度与之适应,包括总量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担保制度、信用评级制度等。

  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

  债券及地方债券融资模式

  我国目前存在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债券与澳大利亚国库公司债券有相似之处。从产生背景来看,二者均是在国家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在地 方政府承担着越来越繁重的提供公共产品的事权责任、而缺乏直接举债权的情况下,创新性的制度性产物;从形式上来看,二者均是以市场化的企业债券(公司债 券)形式出现:我国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债券以企业债券的流程运作,澳大利亚国库公司债券以公司债券的方式运作;二者均建立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和信用 评级制度,为投资者做出正确判断提供参考。

  相比较与澳大利亚州政府国库公司债券融资制度,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企业债券融资制度还具有以下优点:一是债券发行人直接接受投资者和社会 公众监督,具有更强的监督效力。澳大利亚国库公司债券是将募集资金转贷给各类地方公共机构使用,直接面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是国库公司,投资者无法直接了 解到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人的信息。二是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企业债券融资制度能够更有效地降低风险。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券融资规模受到投融资平台 净资产数额的限制,且由于数量众多,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业务各自独立的筹资主体,建立的是一种分散化的地方债券融资制度。总量控制和分散化使得地方政府投 融资平台类企业债券融资制度的风险大大降低。三是信用等级能够直接准确地反映债券发行人的偿债能力。而澳大利亚以国库公司债券为各类地方公共机构融资,反 映的是州政府的信用和偿债能力而非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人的偿债能力,对偿债能力较差、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或其他机构来说,起到了信用增级的作用。

  当然,我国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券融资模式目前也存在着运作不规范、监管困难等缺陷,有待于不断完善。总体来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券融资 模式满足了地方政府部分融资需求,降低了融资成本,丰富了债券品种,作为融资和投资主体能够有效使用资金,是我国现行制度和市场环境下最为规范的地方政府 融资方式。

  从发展角度来看,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企业债券融资方式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我国中央集权制度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我国建立有效的地方 债券融资制度最具有现实可行性和最具效率的选择。

  短期来看,在当前禁止地方政府直接发行债券的法律环境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投融资平台适应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当中地方政 府日益增大的融资需求,由于集合了多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平台具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偿债能力,具备了多种方式融资和持续融资的能力。而在目前的制 度和市场环境下,投融资平台各种融资方式中,债券融资无疑是最为规范和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一种。因此,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券将在不断规范中得到持续发展。 据相关统计,目前我国3800多家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中,通过债券融资的比例不到10%,发债规模也仅占全部负债的15%左右。可见,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 债券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长期来看,如果我国允许地方政府直接发行债券融资,投融资平台债券融资模式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在两种方式并存的情况下,何种方式发展成为 主体将由两种方式的融资成本、使用效率等因素综合决定。在发行组织成本、资金使用效率、市场化运作程度、收益率等方面,投融资平台债券具有优势,且能够更 好地适应我国当前及中期时间内地方政府财政收支不规范、监督制度不健全的状况。而地方政府直接发行市政债券或地方政府债券方式则在发行规模、利率成本、信 用度等方面具有优势,但必须以地方政府财政收支规范、监督机制健全为基础。

  总之,我国现行的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券融资制度适应当前的制度环境,有助于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将地方政府主要融资途径从商业银行贷款向债券融资转 移,是减小地方政府财政风险的有效方式;借鉴澳大利亚成功经验,完善现有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券融资模式不失为我国地方债券融资制度改革的现实有效选择。(作 者单位: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

  完善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宏观调控职责分工

  中央政府宜审慎出台结构性的投资调控政策,而将重点放在投资总量调控政策上,并在制定相关投资宏观调控政策时广泛听取省级政府的意见和建议。同 时,弱化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级政府的投资调控权限,防止地方政府直接推动的投资过热和重复建设问题

  文/吴亚平

  投资宏观调控职责分工的现状

  按照国务院2004年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目前我国对全社会投资实行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以间接调控为主的调控方 式。相关的投资宏观调控政策工具主要包括:(1)货币信贷政策和财政政策。这是目前两种最基本、最常用的宏观调控政策工具;(2)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类, 主要包括综合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交通和能源、水利等重点专项发展规划(发展建设规划)、重点产业发展政策以及重点区域和热点地区发展规划等;(3)行业 准入政策,即通过制定和出台相关行业领域的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强度标准、环保标准、安全标准、能耗水耗标准和产品技术与质量标准等,设立行业准入门槛,防 止低水平重复建设;(4)投资信息发布,即通过发布政府对投资的调控目标、主要调控政策、重点行业投资状况和发展趋势等信息,引导全社会投资活动。此外, 近几年土地供应政策在投资、财政、土地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下,也逐渐成为投资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工具,甚至环保政策如环保“区域限批”“流域限批” 等也一度被使用。

  总体上讲,现行投资宏观调控实行中央和地方政府(主要是省级地方政府)二级调控的体制,且以中央政府为主,地方政府为辅,中央政府是投资宏观调 控的主要主体,而地方政府既是投资调控的主体之一,同时作为投资主体在很大程度上也属于被调控对象。从各类投资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机制看,中央和地方政府 在投资宏观调控中的职责分工大致如下:

  1.完全由中央政府制定和实施的投资调控政策,地方政府基本不参与,如货币信贷政策等。这类政策一般着眼于投资总量的调控,具有“一刀切”的特 点。

  2.以中央政府为主制定的投资调控政策,地方政府根据或参照中央相关政策并结合地方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调控政策,主要包括行业发展规 划、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建设规划、产业政策、财政政策以及重点区域和热点地区发展规划等。这类政策具有明显的结构性调控特点,主要着眼于投资的行业结构和 地区布局调整,有的甚至是直接针对某个行业投资过热或投资不足出台的投资调控政策。

  3.主要由中央政府制定,但需要地方政府大力配合实施的政策,如土地供应政策、行业准入政策和投资信息发布等。

  4.由中央政府制定的直接针对地方政府投资行为的调控政策,如中央出台的治理整顿各地区开发区热和楼堂馆所建设的政策。

  当前存在的5大问题

  总地来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投资调控分工的职责和权限是比较明确的,但在近几年实践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1.中央投资调控政策直接涉及地方利益使得地方政府不积极落实

  中央制定的一些需要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的调控政策,由于采取“一刀切”做法,直接对地方经济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实践中地方政府往往出 于地方利益的考虑,不愿意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的调控政策,使得中央调控政策效果大打折扣。如在前几年出现投资过热时期,中央为抑制投资增长过热势头,出台了 清理整顿新开工投资建设项目的政策措施,但许多并没有出现投资过快增长或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往往采取不积极甚至阳奉阴违的对策。又如,针对一些“两高 一资源”、产能出现过剩甚至严重重复建设的行业领域,中央从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技术标准、土地利用等方面出台了一些限制性的政策措施,但由于相关行业发 展对地方经济具有重要影响甚至属于当地的支柱性产业,地方政府往往也不愿意积极落实中央调控政策。

  2.地方政府对中央调控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出现偏差降低了调控政策的效果

  这种问题在中央出台的一些结构性投资调控政策实施中比较普遍。比如,对于一些鼓励发展的行业和项目,如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新能源产业、 生产性服务业等,中央出台了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相关激励性政策,但许多地区对中央政策认识不到位,甚至不顾建设条件和既有发展基础,纷纷投资 建设同类项目,导致从全国看这类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和项目出现了投资过热甚至重复建设问题。又如,前几年中央针对很多地区出现的开发区热问题,出台了治理 整顿的措施,但其中一些地方认为并没有出现中央所谓的开发区热的问题或者认为“全国其他地区出现开发区热而本地区没有出现开发区热”,从而没有认真贯彻落 实中央要求,甚至有的地方还出于地方利益考虑采取“化整为零”和“一区多园”等变通办法回避执行中央政策。

  3.地方政府越权甚至滥用投资宏观调控职权

  比如,在土地供应政策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地方利益考虑往往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突破国家相关土地供应政策的限制,越权审批建设项目用地甚 至采取将一个完整项目用地“化整为零”的策略来规避中央相关调控政策的限制,而削弱了中央投资调控政策严肃性和实际调控效果。又如,一些地方政府为扩大招 商引资规模,在税收减免(返还)和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外商投资者超出国家政策规定范围的超国民待遇,从而影响了国家利用外资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再如, 一些地方政府越权审批/核准建设项目,对项目开工建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

  4.在一些投资调控政策制定中中央和地方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协调

  实践中,中央政府制定相关投资调控政策的出发点主要是基于整个宏观经济和投资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这无疑是对的、也是必要的,但具体到不同地 区,宏观经济和投资运行情况往往存在很大差异,如在全国总体出现投资过热时期,肯定有不少地区投资总量和增速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些地区自身的判断甚 至是投资不足的。如果中央在制定相关投资调控政策时,与这些地区缺乏良好的沟通协调,则在该政策实施过程中很可能会受到这些地区的“抱怨”甚至变相抵制, 从而影响了调控政策的效果。尤其是,在投资调控政策制定中中央和地方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甚至有可能导致这些调控政策的力度和节奏不能真正适应投 资调控乃至经济发展的需要,从而产生事与愿违的结果。

  5.地方政府调控权限过大助长投资过热甚至重复建设问题

  尽管在现行投资体制下我国实施投资宏观调控的主体主要是中央政府,但地方政府在某些行业领域依然具有相当大的调控权限,如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 域、在地方鼓励发展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领域。实践中,地方政府为鼓励、支持、引导这些地方重点行业领域的发展,往往有针对性地出台一些调控政 策,如制定大量的地方行业发展规划、重点领域发展建设规划等,极端的例如一些县级政府还制定出台部分“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这些调控政策,尽管 并不违反甚至遵照了中央政府的相关调控政策,也在很大程度上符合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但从全国整体来看往往无形中助长了相关行业领域的投资过热甚至重复建 设问题。此外,由于更加贴近市场和企业投资主体,地方政府在某些行业领域的调控权限过大或不必要地使用,往往会直接干扰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健康发展。

  完善中央和地方

  投资调控职责分工的建议

  1.中央政府宜审慎出台结构性的投资调控政策,而将重点放在投资总量调控政策上

  相对于总量调控政策而言,结构性的投资调控政策对于不同地区或行业的影响是比较直接的,且容易造成不同地区“苦乐不均”,因而实践中往往受到一 些地方尤其是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地区的“抱怨”甚至变相抵制。近几年,有关部门出台了大量的直接针对一些投资过热甚至严重重复建设行业的结构性调控政策,如 钢铁、汽车、有色、电解铝、房地产等行业,尽管也取得了一定甚至很大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地方对相关调控政策的实施并不十分积极甚至基本未实施,使得这些调 控政策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效果。而对于中央支持、鼓励发展的行业领域,地方政府又容易在相关政策措施中层层加码,从而助长相关行业领域的投资过热甚至重复 建设问题。

  此外,由于实践中难以把握所谓的合理或最优的投资结构,有些结构性调控政策设计本身也存在一定的偏差甚至干扰了正常的投资运行机制。

  2.中央政府在制定相关投资宏观调控政策时应增加省级政府的参与权,广泛听取省级政府的意见和建议

  地方政府尤其是省级政府在整个国家的经济和投资调控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其既是经济和投资调控主体之一,现阶段也是除中 央政府之外重要的政府投资主体;既是地区性投资调控政策的制定者,也是很多中央政府投资调控政策的直接执行者,因而总体上看地方政府对投资宏观调控政策的 必要性及其影响和效果往往能够比较准确地作出判断(尽管各地政府均只是从本地实际出发,对投资宏观调控政策的判断具有一定片面性)。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 水平不一,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不一,同样的投资宏观调控政策,无论是总量调控政策还是结构性的调控政策,对不同地区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是不同的,为了科 学、准确地把握投资宏观调控政策的力度和节奏,提高相关政策的适用性、可行性,既达到投资调控的目的,又尽量降低或减少相关政策对各地经济发展和投资运行 的不利影响,今后中央政府在制定相关投资调控政策时应广泛听取地方政府尤其是省级政府的意见和建议。从另一方面看,中央在研究制定相关调控政策时更注重听 取省级政府的意见和建议,让省级政府更多地参与到投资调控政策的制定过程中,也有助于各地统一认识,争取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从而提高各地执行相关政策 的积极性。

  3.弱化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级政府的投资调控权限,防止地方政府直接推动的投资过热和重复建设问题

  为切实抑制地方政府主导或推动的投资过热和重复建设问题,或防止地方政府对市场和微观企业投资主体的干扰,弱化地方政府的投资调控权限是十分必 要的。此外,弱化地方政府尤其是省级以下地方政府的投资宏观调控权限,还有助于提高中央政府投资宏观调控政策的权威性、抑制地方政府假借投资调控名义行地 方保护主义之实的行为。建议中央政府在制定相关投资宏观调控政策时,尽量减少地方政府的解释空间或操作弹性,地方政府尤其是省级以下地方政府更不宜、也没 必要再出台同样的调控政策。尤其是,对于作为引导社会投资方向的重要调控手段(也是政府审批、核准相关投资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的行业发展规划、重点领域 发展规划和必要的专项发展建设规划,如果中央政府已经出台,则应该明确要求各地方政府特别是市县级政府不再制定本地区的同样发展规划或政策。这不仅有利于 强化中央投资宏观调控政策的权威性、统一性,提高投资调控效果,还有利于节省大量地方政府制定调控政策的支出。(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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